山西醫(yī)科大學汾陽學院學生考勤與請假規(guī)定
發(fā)布時間:2012-10-29閱讀數(shù):
學生應遵照學院規(guī)定參加學習、勞動和其它活動,因故不能參加者,須按規(guī)定辦理請假手續(xù)。
一、按教學計劃開設的全部課程(包括實習、實驗、軍訓、考試、體育、課堂討論、集體勞動、思想教育課和學院規(guī)定的會議等),都要實行考勤,學生必須按時出勤,不得遲到、早退。
二、每學期開學時,學生必須按時返校注冊。因故不能按時返校者,必須履行請假手續(xù),否則按曠課論。
三、學生在節(jié)、假日離校,須在所在系(部)辦理離校登記。家在本市的住宿生,星期五晚上可回家住宿,但必須事先報告班長或宿舍長。
四、學生請假應事先辦理手續(xù)。除急病或緊急事故外,一律不得事后補假。
五、學生因故需請假者,必須通過班主任向所在系(部)辦理請假手續(xù)。
1、三天以內病假、一天以內事假,由班主任批準,系(部)備案。班主任不得連續(xù)批假。
2、兩周以內病假、一周以內事假,由班主任簽注意見,系(部)分管學生的書記批準,系(部)備案。系(部)不得連續(xù)批假。
3、兩周以上病假、一周以上事假,由班主任、系(部)領導簽注意見后報學生處審批,審批后送系(部)備案;兩周以上請假者,須報教務處備案。
4、學生請病假必須持有診斷建議書。
5、凡因公務(如學代會、團代會以及文體比賽等)不能上課者,應事先由有關部門出具證明,經(jīng)分管院領導批準后送學生處備案。因公缺課一學期累計不得超過兩周,因公請假不與病假、事假累加計算。
6、假期已滿而需續(xù)假者,應辦理續(xù)假手續(xù)。假滿而未按期返校亦未辦理請假手續(xù)者,逾期所缺的課程和考試,分別以“曠課”和“曠考”論處。
7、凡請假和續(xù)假采用通信方式的,其假期以寄發(fā)信件的郵戳日期計算。
六、凡履行請假手續(xù)并經(jīng)批準而不上課者為缺課。凡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而不上課者為曠課。凡整天曠課者按一天八學時計算。
七、學生請假期滿返校后,按規(guī)定辦理銷假手續(xù)。原屬哪一級批準,到哪一級銷假。
八、自行離校連續(xù)兩周未參加學校規(guī)定的教學活動的,按自動退學處理。學生無論何種原因(假期除外)離開學校,均應如期返校并向所在系(部)報到,逾期兩周以上(含兩周)未返校報到者,視為放棄學籍,按自動退學處理。
九、學生一學期病、事假缺課超過該學期總學時1/3者,按休學處理。一學期缺課不足該學期總學時1/3者,應利用假期和平時自行補習。一學期缺課雖不足該學期總學時的1/3,但在缺課期間,某一門課的缺課學時超過該門課總學時的1/3者,該門課程不能參加考試,應由本人提出申請,跟下一級學生參加考試或補考。
十、實習生請假,一周以上、兩周以內病假和事假由所在實習醫(yī)院科室主任或護士長簽字批準;兩周以上、四周以內病假、事假,須經(jīng)實習醫(yī)院教學辦或護理部批準,報所在系、教務處、學生處備案。
十一、學生考勤工作由各班紀律委員負責。各班要實事求是,認真地做好考勤記錄。在每次上課時,應把缺課學生報告任課教師,以便教師了解學生缺課情況。每周末將本班學生缺課情況報班主任,班主任對各班的考勤情況進行校查后匯總,按月報系(部)。
本規(guī)定從2005年9月執(zhí)行。